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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审视角探析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2026-10-14 16:41  

从内审视角探析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胡服  李林泽  邓婵媛

摘要:严守财经法纪,依规治校兴校,既是我国高校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基石,也是高校内审的终极目标。我国高校内审在促进学校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审计震慑、维护财经法纪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在“财经法纪严”的总基调下,高校内审仍发现虚开票据、虚列事项套取或侵占科研经费等不法行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我国高校内审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深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常态化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破解科研绩效制约瓶颈,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助力教学研究型高校创新发展。      

近年来,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不仅发现并移交了多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弥补了校内现行内控制度的漏洞与风险隐患,及时追缴清退违规报销资金,还完善了制度体系、强化了权责机制,有效解决了部分长期存在的“痼疾”,对一批思想不正、动机不纯的科研工作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这充分彰显了内审在维护财经法纪、健全内控制度、追缴违规资金等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为清廉高校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我国高校内审的含义及作用

(一)我国高校内审的含义

我国高校内部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由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对本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健全性与运行的有效性,校内预算编制与执行、决算编报,校内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以及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四权一廉”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绩效性,及其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开展的校内检查、监督、评价与管理工作。它是高校加强权力监督、惩治和纠正滥用职权与营私舞弊行为,保障高校遵纪守法、政令畅通、行为规范、制衡有力、经济高效且健康发展的重要经济监督管理活动。

(二)高校内审的作用

1.评鉴作用

校内审计通过执行规范严格的内审专项程序,获取充分、可靠、相关的内审证据,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全方位分析、判断与评价后出具内审报告。该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校属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业务开展情况所涉及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和绩效性作出明确评价、鉴定与证明,是对经济业务活动管理者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独立、客观且具有强说服力的鉴证。

2.促提作用

校内审计通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能够深刻揭示本校及所属单位在经济业务中存在的内控风险、内控漏洞缺陷、教学科研管理弊端以及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完善意见与建议,督促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严格地落实审计整改。同时,对校内经济管理活动实施经常性、预防性检查,既有助于促进本校及校属单位规范经济业务、加强教学科研管理,又能进一步提升单位内控水平,防范内控风险,保障经济业务活动与资金绩效的真实性和高效性。

3.制震作用

校内审计机构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并追缴违规报销资金,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相应惩处,发挥了“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让审计对象感到审计像影子一样时时在身边,始终保持‘头顶三尺有监督,不畏人知畏审计’的自觉,实现审计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震慑作用。这一作用有效制约了校内各单位经济权力的运行,惩处了各类经济违规行为,将经济事件与相关责任人紧密挂钩,对当前及潜在的思想不正、动机不纯人员形成了强大震慑,为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科研经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附件不足,依据不全,难以清晰反映经济业务全貌

凭证后附的报销凭据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的,是证明经济事项真实性的唯一客观证据,也是财务部门支付款项的关键依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大量记账凭证后所附的报销凭据残缺不全,未完整附上经济业务开展的全部相关凭据,出现附件不足、依据不全的情况,导致审计人员产生诸多审计疑虑。例如,大额资金支付仅附有一张内部报销审批表和发票,未附带相应的经济合同及验收等依据;学校非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擅自以单位行政公章签订专著出版经济合同,并据此收付款项;支付校外人员科研劳务费、学生勤工俭学科研酬金时,仅提供劳务费发放明细表,却未附上科研工作任务表、科研劳务提供及完成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二)理由不当,审批随意,逻辑必要性不足且不够严肃认真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科研经费报销依据的附件难以清晰、准确地完整说明事项发生的必要性、款项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导致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产生疑虑,进而开展更为深入、全面的审计调查、分析、判断与鉴证,最终揭示出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错弊。例如,人文类科研项目购置大额加工机床、检测仪器及交通运输工具;非疾病类科研项目购买大量疫苗、动植物活体用于试验、检测和分析等。又如,报销附件明确注明发放某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实际却从其他科研项目中支付;报销附件所附情况说明明确了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实际发放却超出该标准;部分单位仅凭本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便发放专家劳务费、咨询费;还有单位仅凭本部门盖章的经办人出具的发票遗失说明,就为其报销相应费用等。当前,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完善,执行也较为严格,但在科研经费审计中仍发现经费审批相关手续不完备,内控执行与权力制衡未得到充分体现。例如,审批领导仅签名而未注明具体意见,无法确定其是否同意报销;部分报销单据上仅打印了经办人姓名,缺少审核人和审批人的姓名或签名;部分附件中下级审批人签署“请上级XX领导审批”,但附件中并未见到该上级领导的审批痕迹;部分报销凭证的“经济业务摘要”为“哲理院张实惠报XX费”,而审批签名人同样是“张实惠”,存在经办人与审批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未实现经济工作中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三)偷梁换柱,虚开发票,存在套取科研经费的不法行为

课题经费报销审核及审计中发现,实际开展的经济业务活动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内容不一致,存在偷梁换柱的情况。例如,实际向商家购买保温杯、面包、牙膏、牙刷及大米等家庭生活用品,开票时却开具为办公用品并附带相应清单;实际购买打印机、电脑及需计入耗材的物品,多次开票时均开具为办公用品并附带相应清单等。部分单位或个人未开展实质性经济业务活动,也未实际发生相关费用,却向商家支付一定比例费用(最低5%,最高20%),由商家开具增值税发票及相应清单,到学校财务部门报销,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报销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发票总金额直接支付至商家银行账户,商家扣除相应比例费用后,将余款支付给相关经办人;另一种是报销时提供微信转账给商家的截图(开票费用已在开票时支付给商家),同时提供一式三份公务卡报销明细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财务处将发票总金额直接转入相关经办人的公务卡。部分课题报销中存在大量小金额连号发票,开票日期有时相同、有时不同,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况。部分课题定期汇总发票后报销,部分课题每1∼2张发票报销一次,且报销间隔时间较短。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有意逃避《现金管理条例》中“对商家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规定;二是超过规定金额需经课题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部分人员认为审批流程烦琐,为规避该审批要求而有意降低、拆分金额;三是拆分金额分散开票后,清单中物品数量相对较少,看似更为合理,若合并开具为一张发票,清单上的物品数量和种类较多,容易引起审核会计的注意,进而发现问题。

(四)虚列任务,变相发钱,存在侵占课题资金的违法行为

部分课题经费支出中,发放给在校学生或校外人员的劳务费金额较大,且均按8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至劳务人员银行卡。虽然已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细则的规定附上了劳务人员工作任务表,但仔细查看具体内容发现,大部分人员的工作任务内容相同,部分人员不同月份报销劳务费所填报的工作任务也完全一致,仅劳务时间存在差异。由此可见,部分课题负责人存在为发钱而发钱的情况,可能存在虚列劳务人员工作任务、变相套取课题资金的行为。据有的毕业生偶尔透露:他们将办理好的银行卡及密码交给课题负责人,由课题负责人自由支取卡内资金;有的毕业生则说是课题负责人(老师)将课题经费发放至其银行卡后,会要求其取出并交给课题负责人(老师);另有的是将课题劳务费发放至关系较好的朋友银行卡,再由朋友将资金转至课题负责人卡中,即朋友之间通过各自负责的课题经费互相转账。

三、内审视角下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规矩意识

我国高校应高度重视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着力筑牢全体师生员工的规矩意识。可通过人工智能、IT技术、A I技术、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定期精选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报销要求、报销标准等内容,借助本校校园网、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企业微信团队群等便捷工具进行全面宣传;及时组织开展法规及报销业务培训,深入普及科研相关规矩,明确科研经费预算、报销等具体要求和标准;联合学校纪检、巡察、科研等部门定期举办案例警示讲座,特别是邀请已被审计查处的违纪违规科研人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引导科研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掌握财经法纪,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二)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报销要求

我国高校应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强指导下,紧密结合本校科研工作实际,全面构建先进高效的科研经费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细化科研经费预算标准及流程、执行规定及要求,明确科研经费报销的具体细则;将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理念与具体规章制度深度融入科研经费管理全过程,形成系统完整的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制度体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加强科研审计工作,降低科研风险,规范科研活动,着力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三)强化科研内控,创新科研审计

高校科研内控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严格有效性,直接决定了高校科研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科研资金的使用绩效。因此,我国高校必须强化科研内部控制,细化科研活动各业务环节的要求,严格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尤其要在科研预算资金申报、使用以及科研人员绩效分配等关键环节,全面融入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将审计制度、标准、流程、要求等贯穿科研业务活动全过程,专门制定科研内控审计细则,安排专项科研审计经费,制订专项科研审计计划,细化科研审计项目具体方案;创新科研经费审计方式方法,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报销经办人等核心对象,采用形式多样、手段先进的现代审计模式,全面、深入地揭示、纠正并严厉惩处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虚开票据、虚列任务、套取侵占科研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规范科研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及时防范科研资金违规风险,扎紧制度笼子,守好科研资金安全大门。

(四)优化结果运用,提高审计震慑

我国高校开展科研经费审计的核心目的在于纠正科研违规行为,惩处科研贪腐人员,牢固树立科研人员的法规意识,推动科研人员严格遵守法规制度,全面提升科研资金使用绩效。因此,我国高校应全面优化科研经费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高度重视科研经费审计后续整改工作,健全科研审计整改台账管理与清单销号制度;完善校内各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审计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全方位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与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科研绩效兑现、职称评审、各类人才称号及荣誉称号评选推荐等直接挂钩,严格落实“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沟通、过程贯通、结果融通、审建融合的全校科研审计一体化工作机制,坚决扎实做好科研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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