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EPC工程总承包定标准备工作
EPC工程总承包一般采取定性评审、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招标人在定标之前应根据自身的工程管理能力水平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若招标人无工程管理专业人员与经验,应当外聘项目管理的顾问单位,如工程管理顾问、造价咨询顾问、工程设计顾问,以减少决策风险。顾问人员应当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要求的初步设计时间、未能中标时要求的设计补偿金数额等进行招标前的问卷调查;应对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进度做合理、适当的进度提示,以便给工程总承包招标采购预留较为充分的投标时间;建议予以两次及以上的答疑,以便澄清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第一次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的5-7日,以解决商务经济标问题;第二次安排在15天后,以解决技术文件编制过程中可能暴露出的潜在问题。
(二)谨慎认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与履约能力。
1.是否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需要的团队;
2.工程总承包管理团队的主要人员是否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
3.投标人是否建立了与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
4.投标人的整体实力、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情况;
(三)投标人是否进行一定程度的设计深化,深化的设计是否符合招标需求的规定。
(四)考核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主要考核投标人是否编制了较为详细的估算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清单与其深化的设计方案是否相匹配,投标单价是否合理。
如果投标人报价时只有单位指标造价,如每平米造价、每延米造价等,或者只有单位工程合价、工程总价,则可能无法判断其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招标人在定标时可优先选择能判定为报价合理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