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和方法,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构建符合学院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成军
副组长:周庆华 王 凯
成 员:栾高明 徐长林 相 艳 刘锋俊 仵录让 曾 凯
贾少玲 姚 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锋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学院纪委负责综合协调,组织、人事、财务、宣传等部门参与配合。同时,学院选派部分纪委委员、专职干部对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对口指导。
三、工作目标
立足规范岗位管理、部门管理、学院管理,结合学院改制工作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原有制度的清理、完善和重新修订工作,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规范化、系统化循环管理,形成权责清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科学管理体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廉公正、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有效促进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各部门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完成学院中心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四、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范围为学院和院内各部门及从事管理工作的所有岗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科级及以上)和涉及人、财、物、招生、采购、基建、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
工作内容主要是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岗位,针对干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学习阶段(2012年3月)
各部门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陕西省纪委 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本实施方案,学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本知识。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2年4月)
各部门要认真理清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点。查找过程中要将各类风险进行细化,防止排查内容笼统空洞,做到无重大遗漏。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涉及人财物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
1.分层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风险(4月)。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对照履行职责、制度执行,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2)查找部门风险(4月)。在查找岗位风险的基础上,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各部门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查找学院风险(4月)。学校党委围绕“三重一大”等事项,重点查找涉及人、财、物、招生、采购、基建、后勤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2.评定风险等级
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及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结合《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附件1)初步判定岗位风险等级,作出综合评定。(2011年4月)
学院领导小组综合学院情况对各单位的风险级别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公示(2011年4月底)后实行分类监控:
一级风险点由学院党委主管,纪委、监察处和本部门共同监控;二、三级风险点由本部门负责监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2年5月)
防控措施应围绕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针对每一个风险点提出控制和管理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各部门副科以上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按照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填写《陕西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岗位风险识别、防控表》(附件2),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各部门根据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填写《陕西教育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部门风险识别、防控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所有表格(含电子文档)交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制度执行及完善操作规程阶段(2012年5月开始)
各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其工作机制为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学院纪委综合协调,部门学院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各处(部、室)处(部)长(主任)为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本部门规范管理,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与搞好本部门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通过扎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调整方法,完善措施,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注重宣传、加强沟通
学院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媒体及时向全院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