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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纪委关于加强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意见
2011-03-25 10:23  

为了促进我院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总支纪检工作力度,拓宽和完善监督渠道,做好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党总支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设纪检委员,并选举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担任。

二、党总支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程序;监督检查所在党总支党员干部执行党章、遵守党纪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情况;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程序;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群众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本总支党员反馈学院对群众关注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受理本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四)协助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在党总支统一安排下,与党总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共同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五)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一般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向系党总支和学院纪委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配合学院纪委对涉及本单位党员、党组织的违纪案件进行初查核实。

(六)考察了解本单位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经常给予教育和帮助。

三、党总支纪检委员的权利

(一)参加或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参加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人事、资金、物资设备、重要事项的计划制定、方案论证、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程序监督。

(三)了解所反映或转递的检举、控告、申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参加必要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

(五)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四、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作联系制度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党总支纪检委员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党总支纪检委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二)不定期与党总支纪检委员沟通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经常了解各党总支支持纪检委员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党总支通报纪检委员参与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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