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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寒假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2011-03-25 10:20  

2010寒假即将开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使全院干部职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确保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寒假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全院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自律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各系、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严禁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假借各种名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党员干部利用春节之机跑官要官;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严禁参与各种不健康活动

三、切实关心职工生活,防止损害职工利益问题发生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扶贫帮困工作和慰问离退休干部工作,安排好寒假期间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切实解决职工合理诉求,确保安全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全院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通知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院每一位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下属教职工的管理和监督院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寒假期间发生违纪问题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陕西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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