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据《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陕教审办[2016]5号)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我处决定自2019年7月23日起,对学校原宣传部部长汪龙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单位和年度。